资质合作推动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发展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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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06 10:19

1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引导资金流向,推进政策落地

要实现国家金融财政支持政策的效果,就有必要在省级、地方层面进一步细化政策,有针对性地丰富金融支持方法,做好政策配套工作。地方政府应增强与地区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及金融机构政策联动协调,会同金融供给侧的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以及独立的担保、评估、行业协会等中间机构,在地方税收、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制定适合本地区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现状的金融支持细则,如税收减免幅度、地方财政风险补偿比例(可给予小微文化企业更大比例的财政政策分担比例)、专项资金补贴额度等,充分发挥政府激励引导作用,促进小微文化企业产业链上的金融资源整合。地方政府可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专项文化产业资金,从金融体系的角度完善与文化产品相对价格之间的缺失,抛砖引玉,以创投公司方式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带动当地的社会资本、风险资本对小微文化企业的投入,为小微文化企业融资开拓多渠道、多层次的资本聚集方式,扩大带动效应。同时,要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当地政府可根据对文化项目进行的评估,资质合作针对不同项目采用不同方式,对融资金额少的潜力项目可以直接补贴;对资金需求大又有融资能力的项目,给予贴息贷款等。大力推广小微文化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行业集优债券等。

2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策略,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

为满足小微文化企业多样化的资金需求,银行应依据小微文化企业的经济实力、类型、业务等指标对其分类,按不同需求设计金融产品,例如创意设计贷、文化信用贷等产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实施差异化金融服务策略。借鉴杭州银行的经验,专事专办,培育一批既懂文化企业发展规律和特性,又懂金融服务的专业人才来负责文化项目融资需求的审批,通过单独的客户准入机制、风险容忍、贷款期限政策,一企一议,一企一策,以此来降低小微文化企业融资准入门槛和成本,提高小微文化企业融资效率。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通过网上金融平台合作不同的金融产品,使得小微文化企业拥有更丰富的金融产品选择,打造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优质专业众筹平台,便于小微文化企业产品、股权众筹,使其能够较快获得资金,为更多以创意为核心的文化企业发展提供可能。金融服务机构应努力提高其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下沉服务重心,补齐信贷业务短板,做小微文化企业优秀的文化金融服务供应商。积极整合发挥其在数据信息、IT系统、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小微文化企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培育小微文化企业客户集群,定期开展对小微文化企业家的金融知识培训,做小微文化企业的全程合作伙伴。也可与保险公司合作,探索推进文化保险业务,丰富普惠文化产品保险业务,在降低自身风险的同时,亦可满足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需求。

3加快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金融服务平台功能综合化

小微文化企业大多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企业估值难度高,在传统金融市场上较难获得融资支持,因此,首先,应当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完善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工具的风险管控技术合作,由政府牵头,专利局、文化企业协会、互联网金融机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成立国有控股或参股的小微文化企业征信服务系统,各级政府建立起企业的经济档案和法定代表人的动态信用档案,优化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第三方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第三方担保机构经过科学评估和论证,做好小微文化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实时更新相关数据库信息,加强信息披露力度,破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市场透明度,使得金融机构愿贷、敢贷。其次,应当完善文化产权价值、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使小微文化企业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贷款过程更为顺畅,也便于小微文化企业在专业的文化产权交易市场与资本进行对接,为风险、社会资本提供退出途径,使得其有信心长期参与投资文化企业,尤其是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文化企业。最后,推进金融服务平台功能综合化,充分实现信息共享,增强金融风险监管能力。平台应当集资金需求(小微文化企业)、资金供给(各类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于一体,能多渠道组建资源对接通道,打通金融服务全流程,成为政府引导政策落地、文化企业、金融机构协调沟通的场所。该平台应既能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政策信息查询、资质认定、财政补贴等服务,也能为资金供给方提供文化企业信用评级、资质查询、投资规划服务、文化产权价值交易等全面服务。政府机构应当明确监管职责,在该平台上,实现对其支持的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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